艺人许玮伦于今年初在中山高车祸死亡案,苗栗地检署昨天侦结,检察官认定许玮伦的助理林怡妏有过失,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。
检方认为,林怡妏(廿五岁)先是开车不慎擦撞护栏,车祸后又没有及时设置故障标志,以致大货车随后撞上,导致许玮伦死亡。大货车驾驶黄碧祥(五十四岁)也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。
在警方及检察官侦讯时,林怡妏都否认有过失,辩称车子先被别车擦撞后,才会失控擦撞中央分隔岛,再遭大货车撞上;擦撞分隔岛后因要移车,因此没时间设置故障标志。
检察官根据电话通联纪录,认定车祸发生时林怡妏没有讲电话,但从许玮伦座车的车漆比对,未找到大货车以外车辆的擦撞痕迹。
起诉书指出,今年一月廿六日晚上十一时十五分,林怡妏从台北市开车载许玮伦往南投县庐山拍戏,经苗栗县三义乡下坡路段,车子先擦撞中央分隔岛护栏,再滑行至外侧车道与路肩间斜停,此时许玮伦并无大碍。
许玮伦曾按下车尾危险警告灯,由林怡妏打电话报案,可是并没有在车后方一百公尺处设置故障标志。此时黄碧祥驾驶大货车从外侧车道驶来,发现许玮伦的座车时已闪避不及,猛烈撞击,许玮伦伤重两天后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