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浦区大力加强“法治黄浦”建设。一是将“重法治、促和谐”纳入区委常委会2014年指导思想。二是继续实施区委全委会重大事项专题审议制度,促进《黄浦区推进依法治区、建设法治黄浦》等21个系列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具体化、项目化、责任化,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经济社会事务。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,完善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,提高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一次性解决率,推动信访疑难积案矛盾化解与缓解。四是探索完善区委统一领导下的“大监督”工作机制,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