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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保险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

发布时间:2013年5月13日 闵行交通事故律师  Tags: 保险公司,报案,承诺,定金,承担

  一、报案

  1、事故发生后,保留事故现场,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;

  2、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,需向交警部门报案;

  二、现场处理-

  1、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,并出具《查勘报告》

  2、交警部门到达现场,并现场出具《事故认定书》

  提醒:一般情况下,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,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,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!

  三、第三者修理

  1、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,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,直接达成三方(第三者、保险公司、车主)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,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,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,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

  提醒: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,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,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,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,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

  2、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,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:

  第一、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,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!

  第二、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,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,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,或称押金或定金,(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),切记:一、现场掏钱,一定要立收据;二、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

  四、车辆定损修理

  1、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,定损;

  2、修理厂修车;

  3、车主提车。

  五、提交单证进行索赔

  理赔: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

  六、损失理算

 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,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。

  七、赔付:

 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,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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